程先生是贵州省某村村民,其与上官先生、吴先生等4人在该村共同出资修建了一处房屋,拟用于经营农家乐项目。2017年6月16日,程先生收到了某镇政府对该房屋下达的《限期拆除通知》,认定该房屋是违章建筑,让程先生三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进行强拆。程先生意识到把握维权时机的重要性,于是找到了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并将维权事宜委托给程波、董琛、朱晓彬三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