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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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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原则同意各市(州)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批复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川府函〔2020〕185号)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4-02-04 15:14:42 -
青海省各市、自治州2022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不包括法律规定的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费、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适用本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国有未利用地原则不予补偿
发布时间:2022-12-16 16:16:39 -
安徽省各市县2022年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安徽省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合肥市Ⅰ区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49500元 亩,长丰县Ⅰ区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47960元 亩,肥东县Ⅰ区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48500元 亩,肥西县Ⅰ区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48900元 亩,庐江县Ⅰ区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45000元 亩,巢湖市Ⅰ区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47900元 亩,淮北市Ⅰ区片征地拆迁补偿标准54700元 亩,
发布时间:2021-09-07 14: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