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指导三位当事人以邮寄EMS的方式,向某区政府申请公开涉及申请人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征收的征收批准文件、征收公告、经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文件。某区政府于2020年1月3日签收该EMS,但超过法定期限也未做答复。京平拆迁律师认为,郭先生等三人向某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符合法律规定,但某区政府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未就三人的申请做出答复,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