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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逼迁无望而撤诉
家住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某村的杨先生(化名),多年之前购买了当地村委会经过政府批准建成的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证。多年来,杨先生及家人居住此处相安无事,谁知,2014年当地政府将杨先生居住片区纳入当地旧城区改建的范围,杨先生的房屋面临被拆迁。面对补偿不合理而又提高无望的情况,杨先生找到了在拆迁领域经验丰富口碑极好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帮助自己维权,本案最终由经验丰富的资深主办王炳峰律师和实力雄厚办案战绩卓越的曹星律师两位悍将负责。在多次谈判无果后,拆迁办竟然鼓动村委会起诉当事人,要求确认当事人房屋所在土地乃是村委会所有。后经律师调查取证获知该土地在房屋购买之前已经被政府征收为国有,律师积极备战并完美开庭,之后村委会自知起诉无望,主动撤诉。 版权所有:北京京
发布时间:2015-01-27 09:16:17 -
上海城市拆迁案例:城中村改造村委会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逼迁无望而撤诉
【关键词】房屋买卖合同 土地使用权 房屋拆迁补偿 【基本案情】 家住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某村的杨先生(化名)在该村拥有一套住房,此房乃是多年以前当地村委会经过政府批准建成的众多房屋之一,后村委会将这批住房悉数变卖给村民,杨先生也是这样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办理了房产证。多年来,杨先生及家人居住在此处相安无事,谁知,2014年当地政府将杨先生居住片区纳入当地旧城区改建的范围,杨先生的房屋面临被拆迁。拆迁也就拆吧,杨先生一家都支持政府工作,可是谁知这拆迁补偿却是低的无法接受,虽说当时杨先生取得该房屋的时候确
发布时间:2015-01-27 09:57:26 -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www.jinglawyer.com 1、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等不适用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我国目前存在着多种类型的房屋,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等房屋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比如,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或者居住一定年限后方可出售,而私有房屋的买卖与商品房买卖又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3-20 15:22:12 -
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事项
1、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等不适用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 我国目前存在着多种类型的房屋,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等房屋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比如,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或者居住一定年限后方可出售,而私有房屋的买卖与商品房买卖又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只适用商品房买卖,
发布时间:2013-03-05 22:31:50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纠纷存在的问题
解决农村房屋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纠纷的核心在于如何认定与其相关的买卖合同的效力。目前,由于对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理论界出现了无效论与有效论的争议和分歧,而司法实践中则出现了法律适用的不统一甚至是混乱。 无效论认为,由于房屋与土地之间不可分割的自然属性,如果发生农房买卖,则势必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对外转让是严格禁止的,因此,农房买卖合同就会因宅基地使用权的对外转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为无效。有效论则认为,农房买卖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不
发布时间:2013-03-19 14: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