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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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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9月11日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代理拆迁律师:库纳鑫律师(电话:18500858280)
发布时间:2023-08-07 13:30:35 -
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4月28日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拆迁许可证 代理拆迁律师:李霞(电话:13520136072) 地点: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时间:2017年4月28日 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7-04-24 09:26:14 -
征地拆迁胜诉:2017年3月30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征地拆迁维权案由:政府信息公开 代理拆迁律师:贾振华(电话:18611797006) 地点: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7年3月30日 上午8:30
发布时间:2017-03-27 09:50:52 -
鄂州市违法强拆案例:答非所问,市政府败诉
【案例索引】 (2017)鄂07行初号 【原告】:曹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李霞律师、贾振华律师 【被告】:鄂州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曹先生在鄂州市拥有的合法房屋被违法强拆。曹先生决定依法维权,遂向市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书面公开将自己被违法强拆房屋所占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批复)文件。市政府作出鄂州政告字[2016]第号《答复书》,将《省人民政府关于鄂州市2014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等政府信息提供给曹先生,并建议直接向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咨询和申请。 曹先生申请公开的明明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批复)文件,市政府公开的却是征地批复,与曹先生申请公开的内容不符。 【维权经过】 曹先生要求法庭撤销前述《答复书
发布时间:2017-08-14 14:25:31 -
湖北省最新版《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已于2020年修订完毕有效期5年
《鄂州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九条 湖北省鄂州市自土地调查工作启动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第二十条 湖北省鄂州市实行安置房安置的,其安置面积按人均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安置。具体结算方式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确定并结算差价。
发布时间:2022-05-06 13: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