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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24年4月16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2024年4月16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02 16:00:51 -
征地拆迁开庭:2024年1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拆迁代理律师:邓红欣律师(电话:18910626534)、王维雪律师(电话:17710756690)
发布时间:2023-12-22 11:51:57 -
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12月20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开庭
拆迁代理律师:张爱慧律师(电话:13520405631)傅增强律师(电话:13311278226)
发布时间:2023-12-14 15:30:12 -
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12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
拆迁代理律师:吴国强律师(电话:13611281992)
发布时间:2023-12-14 15:12:57 -
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7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代理拆迁律师:贾素飞律师(电话:15910541695)
发布时间:2023-06-30 13:26:28 -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3年3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王维雪律师(电话:17710756690)、邓红欣律师(电话:18910626534)
发布时间:2023-03-17 13:28:46 -
四川蒲江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10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
四川蒲江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10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邓红欣律师(电话:18910626534)、王维雪律师(17710756690)
发布时间:2022-10-08 16:50:39 -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7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7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库纳鑫律师(电话:18500858280)
发布时间:2022-07-07 09:58:24 -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6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黄爱华律师 (电话:13520672879 )
发布时间:2022-06-17 13:34:23 -
四川成都开庭:2022年4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开庭:2022年4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律师:库纳鑫律师(18500858280)
发布时间:2022-03-23 09:18:46 -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2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2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代理拆迁律师:王冠雄律师 (电话:13260094061 )
发布时间:2022-02-10 10:07:09 -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2年3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库纳鑫(18500858280)
发布时间:2022-02-08 13:23:22 -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11月4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四川成都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11月4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李保锋律师(电话:15652827749)
发布时间:2021-10-28 09:21:27 -
四川省简阳市2022年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已于2017年公布实施
四川省简阳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标准:砖混结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750元 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550元 平方米,土木、木结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440元 平方米,四川省简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构筑物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围墙拆迁补偿标准35-70元 平方米,禽畜圈舍拆迁补偿标准50元 平方米,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拆迁补偿标准15-25元 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2-08-12 11:32:36 -
京平征地拆迁胜诉(2019.8.19—2019.8.23)
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的律师们将前往以下城市参加拆迁维权诉讼的开庭审理。在开庭地附近,正在遭遇征地拆迁维权难题的拆迁户可持身份证,按开庭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相应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拆迁法律维权知识,欣赏精彩民告官案件审理。在庭审后有需要咨询拆迁维权事宜的,也可提前与拆迁律师预约。望遇到拆迁难题的拆迁户抓住难得的学习、咨询机会。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电话010-63797888转客户部或者登录访问京平拆迁律师网http://www.jinglawyer.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中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
发布时间:2019-08-19 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