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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拆迁案例:空白拆迁安置协议之效力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3-20

  【写在案前】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拆迁的风波在华夏大地逐渐蔓延开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法律问题也屡见不鲜。本案中,江苏省泰州市的12户农民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相信开发商和村委会,与开发商约定了口头协议,()并与开发商各自签订了一份空白的拆迁协议。从而导致了该公司以协议为证据把这12户农民告上了法庭,但是协议的内容与双方当时的口头承诺大相径庭,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请求法院判决陈某等12户立即腾房。陈某等12户居民经多方打听,把此事委托给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事务所经过研究讨论,制定了一套严谨而行之有效的方案。

  【办案实录】

  【上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接受陈某委托后,律师团队对案件细节进行了梳理,并展开了周密分析。陈某等人的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基于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特别保护,《土地管理法》特别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项目须以土地征收为前提。于是专业律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当地国土局、发改委等申请公开此次征地、拆迁的政府信息。最终经过核实,该区域土地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并未经过征收。那么该空白拆迁安置协议的效力如何呢?很显然,当属无效。

  【中篇】提起反诉主张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能主动处理,为了维护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当属无效的拆迁安置协议,律师建议当事人提起反诉,以期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另一方面,提起反诉,使当事人取得了主动的地位,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举证不仅对对方是一种反驳,更是为自己主张权利。

  【下篇】提起上诉维权到底

  提出反诉之后,律师团队积极的为村民进行维权,同时对征收的行为提出异议,经过了双方激烈的争辩,一审法院最终做出了对农民不利的判决,但是这并不能够摧毁我们律师团队的信心,而且这样的判决已经在律师团队的预料之中了,并且早就做好的应对的措施——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此案展开了调解,希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该问题。律师团队积极参与、配合二审法院的调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法院的调解最终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巨大分歧并没有成功,二审法院最终裁定发回重审。二审法院的裁定不仅否定了一审法院对农民不利的判决,更加坚定了农民兄弟维权的坚定信念。也为农民兄弟的彻底维权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拆迁律师说法】

  拆迁问题现在越来越普遍了,很多朋友都会遇到关于拆迁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完美的处理好拆迁问题,所以多了解拆迁办面的法律知识在解决拆迁问题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在拆迁协商的过程中,拆迁办经常会拿出一些空白的协议或者合同,通过非常优厚的口头承诺来诱惑拆迁户,这种情况,还是要相信白纸黑字,这样才有有效地保障。空白协议或合同的内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劣势的一方是十分危险的,很多合法的权益及利益会因为一时疏忽得不到有力的保证。而且协议也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希望大家不要随意的签字或者按手印,一定要慎重的阅读协议。对于空白协议更要坚决的杜绝。

  很多朋友遇到拆迁的问题,不会想到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更多是适用一些简单、粗暴的方法来保护自己。例如上访、妨碍执法、聚众闹事等等。但是这样的方法通常得不到想要的效果,结果是适得其反的。就像本案中,当事人也是几经周折才寻求律师团队的帮助。如果当事人能够早想到运用法律,那么维权之路会轻松很多,甚至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希望大家相信法律能够完美的处理好当事人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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