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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规模禁养,是无偿拆除,没有一分钱拆迁补偿!看农业部回应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7-08-17

  “律师,(昨天我收到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部门说我家的养殖场处于禁养区,要求我限期自行拆除并变卖养殖物,否则会被违法强拆,并处以20万的罚款。我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养殖场真的就说拆就拆,一分钱都没有补偿吗?”最近向京平拆迁律师咨询禁养区拆迁补偿的非常多,尤其是山东地区。那么农村大规模禁养区,真的是无条件拆除,一分钱都没有吗?看农业部如何回应:

  

农村大规模禁养,是无偿拆除,没有一分钱拆迁补偿!看农业部如何回应

  针对无拆迁补偿拆除禁养区养殖场,近日农业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针对规模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养殖户经济利益和产业长久发展等问题,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

  不该禁养的不能禁,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

  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的补偿;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盲目扩大禁养区的范围或者采取一拆了之、一禁了之的简单粗暴单一的方式,甚至有的地方直接打出了“建设无猪县”的口号,这样势必会给养殖户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该怎样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呢?

  基于此,意见明确指出:规模拆迁养殖场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具体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点:

  

农村大规模禁养,是无偿拆除,没有一分钱拆迁补偿!看农业部如何回应

  不该禁养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意见立场)

  对于禁养区的范围标准,各省级政府要严格依据环保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划定。

  对于执法的责任承担,地方政府要以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印发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为标杆,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的一刀切做法。也就是说如果某个地方职能部门失职,出现了农副产品较严重的短缺,市长一定会被问责。”

  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意见宗旨)

  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因为在这些区域从事畜禽养殖,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比较大,所以该拆的要拆,该迁的要迁。但是:

  一是,可禁,但必须给予合理拆迁补偿。

  因为规模化养殖场拆迁眼前来看涉及一家老小的生计和收入来源,从长远来看会对副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市场带来巨大冲击。所以要充分考虑涉及到的养殖户的利益,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给予合理拆迁补偿,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

  二是,可禁,但是必须按法定程序来禁。

  “请问京平拆迁律师,什么书面文件都没有,村干部口头说我这属于禁养区让我自行拆除地上物并变卖猪牛,没有补偿,连补助都没有,合法吗?”答:不合法,如果属于征收,那么就必须按照征收法定程序来;如属禁养拆除需要下达书面的禁养通知,告知权利义务,并予以合理拆迁补偿。

  

农村大规模禁养,是无偿拆除,没有一分钱拆迁补偿!看农业部如何回应

  支持养殖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意见展望)

  给时间,实现长远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是畜牧业发展中常见的问题,也是导致此次大面积禁养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也要用发展的方式来解决,切不可一蹴而就,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给精力,实现绿色发展: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对于日后发展问题,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看到这,相信各位养殖朋友们也会对禁养拆迁是否应当予以合理拆迁补偿以及国家对此的长远规划有了一个大致了解。当然具体补偿也得结合各个养殖场的规模、建设区位、有无用地建设环评审批手续等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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