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宛示范安告〔2025〕1号》,拟征收白河街道办事处魏营村、下洼村、刘太营村土地,用于城镇道路建设。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
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按118.5万元/公顷补偿,社保标准为64.2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为2.2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面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8〕14号)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迁安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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