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氏县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卢氏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东明镇石龙头村集体农用地8.2969公顷,其中耕地2.3772公顷、林地2.3079公顷、园地3.4472公顷、其他农用地0.1646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征地区片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据实结算。此次征地费用为609.8222万元,社保资金640.9355万元。
拆迁安置政策: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和就业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货币安置是将征地费用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社会保障安置是将社保费用足额缴纳至社保专户,按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就业安置是由县政府对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组织计算机、餐饮、家电维修等专业培训班免费培训,引导农民再就业。
其他相关公告:卢氏县人民政府还发布过其他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涉及横涧乡照村村、营子村、衙前村,范里镇后峪村,双龙湾镇龙驹村,狮子坪乡狮子坪村,城关镇西关村,东明镇张麻村,文峪乡南窑村等地,土地征收项目为卢氏县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及部分乡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等,拟征收土地用于城市规划区内道路项目用地和公共基础服务建设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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