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谷城县
征地拆迁公告:为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谷城经济开发区鲍家湾村集体土地24.7222公顷,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鄂政发〔2023〕16号文件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按襄政规〔2024〕3号文件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Ⅲ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土地补偿费658.5994万元、安置补助费987.8991万元,青苗补偿费8.6287万元,合计1655.1272万元。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谷城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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