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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山东养殖场未见征收文件遭违法强拆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2-26

企业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山东养殖场未见征收文件遭违法强拆案件
 
在山东省淄博市某区某街道的土地征收与拆迁的漩涡中,王先生曾陷入了深深的困境。他在本村租赁土地辛苦经营的养殖场,在未见到明确征收文件、补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遭遇了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某街道办事处一系列看似 “合法” 的行政举措,最终被强拆。面对这一严重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王先生多次维权却毫无进展。然而,在他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陈婉律师介入后,局势迎来了转机。经过律师们的不懈努力和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淄博市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先生养殖场建筑物实施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
 
一、案件初始:租赁土地建养殖场,遭遇违法强拆危机
 
王先生是山东省淄博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在本村租赁土地建设了养殖场。2018年10月22日,某执法局和某街道办带领评估人员到王先生家中对养殖场进行评估,此时王先生得知所在区域土地即将被征收,但因未见到任何征收文件,便不同意拆除养殖场。随后,相关部门找王先生谈征收补偿事宜,并告知已有征收决定,若不同意拆除将面临违法强拆。
 
此后,某执法局先后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文书,2019年2月某执法局获区政府同意强拆的决定,3月7日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于3月13日对王先生的房屋实施了强拆。
 
二、办案经过:律师精准出击,证据收集与法理辨析并行
 
王先生多次自行维权无果后,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陈婉枫律师代为维权。律师介入后,指导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在证据收集方面,律师对某执法局和某街道办实施强拆行为的一系列文书进行了细致梳理,包括《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明确这些文书的下达时间和具体内容。同时,律师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到王先生在收到相关文书时,尚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某执法局便实施了强拆行为。
 
在法庭上,面对某执法局称王先生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依法实施强拆,以及某街道办称仅参与秩序维持的辩解,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指出某执法局在相关文书尚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就实施强拆,违反了法律规定,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三、审理结果:正义伸张,强拆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
 
经过法庭的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淄博市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3月13日对原告王先生在淄博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某村西北侧养殖小区内建筑物实施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这一判决结果为王先生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四、专业建议:律师助力维权,京平值得信赖
 
从律师的专业角度来看,在拆迁案件中,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本案中,某执法局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实施强拆,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而言,在遭遇类似情况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征收文件、行政文书等。
 
同时,强烈建议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在遇到拆迁纠纷时,务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拆迁案件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和复杂的程序,普通当事人往往难以准确把握。而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凭借丰富的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能够在案件中精准分析,有力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选择京平律师,就是选择专业的维权保障,让当事人在拆迁纠纷中不再孤立无援,坚定地走向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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