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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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拆迁政策

2025年焦作城市拆迁政策:焦作城市建设基于征收公告与当地政策的关联解读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5-21

焦作城市拆迁政策:焦作城市建设基于征收公告与当地政策的关联解读
 
焦作市2024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工作已进入公告实施阶段。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5〕229号》批复,本次征收涉及高新区宁郭镇、文昌街道共5个村庄,合计16.8673公顷集体土地,拟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建设。从征收程序合规性、补偿标准制定依据到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此次征收工作全面衔接国家及地方拆迁政策,展现出依法依规推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鲜明特点。
 
一、征收基本情况与政策依据分析
 
本次征收土地面积为16.8673公顷,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项目建设,涉及焦作高新区宁郭镇杨梧槚村、岳梧槚村和文昌街道北霍村、南霍村、北睢村。该征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且已获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5〕229号),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二、补偿标准与当地政策的契合性
 
(一)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区片价标准。其中,宁郭镇杨梧槚村部分土地、岳梧槚村、南霍村、北睢村执行4108010504区片,标准为69万元/公顷;文昌街道北霍村执行4108010401区片,标准为87万元/公顷。这体现了河南省区片综合地价根据土地位置、用途等因素差异化制定的政策导向,确保补偿标准与土地价值相匹配。
 
(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暂按《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焦人社文〔2023〕84号)执行,标准为67.6650万元/公顷,待2024年新标准发布后补足差额。这遵循了当地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动态调整的政策,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符合国家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要求,即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2020〕29号)执行,青苗补偿标准为1.8万元/公顷。该标准是焦作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具体规定,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对其地上资产的合法权益,与国家规定的“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一致。
 
三、安置途径的合理性与政策衔接
 
本次征收采用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货币安置直接给予被征地农民经济补偿,满足其当前资金需求;社会保障安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等,解决其养老问题;就业安置通过提供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等方式,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保障其收入来源。这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规定相契合,多途径安置方式综合考虑了被征地农民的不同需求,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四、权利救济途径的合法性
 
公告明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实施。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为被征地权利人提供了明确、合法的权利救济途径,保障了其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体现了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总结与建议
 
本次焦作市土地征收行为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补偿标准合理,安置途径多样,权利救济途径明确,整体符合规范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征收工作,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告内容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其疑虑;积极落实就业安置措施,加强与用工企业的合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其顺利融入城市生活,保障土地征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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