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
1.征地拆迁公告
2026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批复(乐府函土〔2026〕10号)乐山市委市政府
转用范围:
黄土镇漹江村2、13组,茶坊村11组及村集体
青衣街道青衣江村10组
面积:0.6461公顷(耕地、园地)乐山市委市政府
用途:文化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乐山市委市政府
实施:2026年3—5月
2.补偿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一级区片50000元/亩
青苗与附着物:乐府函〔2024〕109号
3.安置政策
货币安置为主,配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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