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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满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1-05

辽宁省本溪市满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本溪满族自治县
 
征地拆迁公告内容丰富,2025年8月县政府印发方案,拟征收碱厂镇农牧场0.0712公顷国有农用地作为商业用地,该项目涉及1户村民,征收主体为本溪县人民政府。此外,还征收小市镇磨石峪村、山城子村,碱厂镇胡家堡村、王家崴子村,田师付镇魏家堡子村部分土地共4.3356公顷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征收草河掌镇胡家堡村0.7212公顷集体土地作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同时推进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涉及区域坟墓动迁工作。
 
拆迁补偿标准分两类区片,小市、观音阁街道为Ⅰ类区片,6.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7.15万元/亩;高官镇、碱厂镇等其余乡镇为Ⅱ类区片,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5.5万元/亩。碱厂镇农牧场作为Ⅱ类区片,此次农用地征收按75万元/公顷补偿,应得征地补偿费5.34万元;草河掌镇胡家堡村按Ⅱ类区片75万元/公顷补偿,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坟墓补偿标准从1500元/冢提高至4500元/冢。
 
拆迁安置政策上,碱厂镇农牧场征地实行货币补偿和社会保障安置,征地补偿费自辽宁省批复下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动迁户有建房意愿的,可依法依规获得宅基地,项目公司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草河掌镇胡家堡村征地因无涉及村民,不涉及劳动力安置,采用货币补偿与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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