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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1-04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征地拆迁公告有三项相关内容,2025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涉及清原镇镇西村等8个行政村,涵盖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新城路西段扩建等27个项目;大苏河乡南天门村屯里组征地面积达1.7015公顷,含水田1.6464公顷、有林地0.0551公顷;草市镇征地则征收了大窝棚村、泡子沿村农用地1.4868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各不相同,成片开发项目按抚顺市统一区片地价执行,房屋补偿参照通用标准;大苏河乡该地块的农用地补偿为54万元/公顷;草市镇地块的农用地补偿为57万元/公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实际评估结果核准补偿。拆迁安置采用社保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成片开发项目公示期内接受公众意见反馈,征地补偿费用由征地单位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单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人均耕地数量及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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