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东湖段)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收范围为东湖区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规划红线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征收部门为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镇人民政府。
拆迁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为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建筑面积部分每平方米3元。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拆迁面积每平方米每月8元的标准计发,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提前搬迁补助为12000元。水井补偿标准为压水井300元/口、机井500元/口。坟墓迁移费为坛葬800元/坛、棺葬1000元/棺等。
拆迁安置政策:房屋实行“一户一套实物安置、超额货币补偿”政策,安置房按照每套建筑面积约144平方米规划建设,被征收房屋可安置面积超出或少于安置房建筑面积部分分别实行货币补偿或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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