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
征地拆迁公告:涡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G344涡阳段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位于高炉镇、天静宫街道、标里镇、陈大镇、龙山镇、曹市镇等多个镇和街道的多个村组,包括高炉镇大呼村大潘组、小潘组,天静宫街道凡桥社区东常楼组、尹庄组等。
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搬迁实行货币补偿方式,按被确认的房屋有效建筑面积评估进行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附属物及装饰装潢补偿费、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安置费等。对正在进行经营的合法经营户,给予一次性适当停产停业补助费。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原则为“统筹规划、统一安置、自主建设”,安置方式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安置,安置地点在曹市镇迎宾大道以东、城南刘村以东、以南区域,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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