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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8-21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娄底市娄星区
 
娄底市2025年第二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增减挂钩)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公告,因公共利益需要,启动该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拟征收土地位于万宝镇松山村、下洲村范围内,总面积5.5586公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娄底市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8月10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娄底市2025年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该项目于2025年7月28日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建设用地批复,批复文件为湘政地〔2025〕1025号。征收土地位于大科街道方石村、水洋村,批准征收面积为5.7394公顷,用途为防护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和《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其中,水田94600元/亩;旱土78518元/亩;园地、林地63382元/亩;建设用地78518元/亩;荒山、荒地、裸地及其他未利用地47300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参照)《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农业人员安置办法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障执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
 
娄底市2024年第二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该项目于2025年3月25日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建设用地批复,批复文件为湘政地〔2025〕0488号。征收土地位于娄星区杉山镇集云村、大埠桥街道西山林场、双冲社区、新丰村,批准征收面积为19.1468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和《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其中,水田94600元/亩;旱土78518元/亩;园地、林地63382元/亩;建设用地78518元/亩;荒山、荒地、裸地及其他未利用地47300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参照)《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农业人员安置办法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障执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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