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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8-08

三原县
 
渠岸镇名林村:
 
征地拆迁公告:三原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渠岸镇名林村土地0.4382公顷,其中农用地0.4382公顷(耕地0.3495公顷、农村道路0.0858公顷、沟渠0.0029公顷)。土地按《三原县2025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组卷报批,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告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参照《三原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三政办发〔2024〕25号)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依照《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集体土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三政办发〔2024〕20号)标准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149号)文件精神,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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