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汾市尧都区
征地拆迁公告:尧都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临汾市一污、三污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拟征收尧庙镇杜村、伊村和金殿镇伍级村部分集体土地。1 号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位于尧庙镇杜村,面积 4.0842 公顷;2 号、3 号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位于尧庙镇伊村,面积 12.9127 公顷;4 号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位于金殿镇伍级村,面积 5.3232 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尧庙镇杜村、伊村统一按照城市规划区区片地价标准每亩 106,372 元补偿;金殿镇伍级村属于城郊规划区,区片地价标准为每亩 87,584 元。征收水浇地按照公布补偿标准的 1.2 倍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公布的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公布标准的 0.8 倍执行;农民土地承包补助费按照剩余承包期年限,每年每亩 1000 元给予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照《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尧都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尧区政发〔2012〕24 号)文件要求及相关政策予以补偿,对文件未规定或无法达成协议的,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参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征收范围内所涉及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安置,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 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安厅 民政厅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 号)文件执行,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
此外,还有省道 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尧都区境内征地拆迁信息:
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范围涉及枕头乡河底村、拾亩村、苍圪台村。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 号)规定进行补偿,农作物、树木、青苗、房屋等地面附着物参照《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尧都区沁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告》中的标准进行补偿。房屋及其他拆迁物等拆迁补偿,砖混结构二层以上楼房 1000-1500 元 / 平方米,砖混结构平房 900-1200 元 / 平方米等(具体见附件标准)。
拆迁安置政策:由枕头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统筹做好占地协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群众关切事宜。区人社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等相关工作。
另外,尧贤街北延空港段道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通告显示:
征地拆迁公告:征收地块位于乔李镇南羊村、尧乡园村、王村,屯里镇韩村、东芦梁村,征收土地 8.3651 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未提及具体补偿标准金额,参照相关省文件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 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安厅 民政厅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 号)执行,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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