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山县
征地拆迁公告:光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光山县2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胡店村、蔡庄村、斛山村、张棚村等多个村庄土地,用于风电场工程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胡店村征地补偿标准为64.5万元/公顷,蔡庄村、斛山村、张棚村等为58.5万元/公顷,陈大院村等为55.5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4.54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参照信政〔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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