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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24

梁园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5 年 6 月 5 日,商丘市 2024 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5〕499 号),同意征收梁园区李庄镇牛庄村集体土地 3.6996 公顷,用途为工业用地。另外,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商丘市 2025 年度第三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平原街道苏庄社区、刘庄社区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具体位置为金桥路以东、陇海南路以北,面积依实际勘测为准。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 号)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3 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 号)执行,标准为 65.19 万元 / 公顷。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 号) 文件规定,为 2.25 万元 / 公顷。
 
拆迁安置政策: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采用货币安置、用工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各项费用。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收到足额补偿款之日后六十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时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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