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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23

陕州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3月5日,三门峡市2024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批次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5〕153号),同意征收集体土地6.5976公顷。征收范围位于甘棠街道,涉及上陈东村、下陈东村、蔡白村。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区片价执行,甘棠街道区片价标准为94.5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77.2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2013〕6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安置办法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收到足额补偿款之日后10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时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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