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漯河市郾城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漯郾征补告〔2025〕4号》,拟征收龙城镇宁沟刘村、大李庄村土地,四至范围为湛江路以北、王前路以东,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4714公顷,其中农用地0.4714公顷(耕地0.4714公顷)。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9日。
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执行,补偿标准为85.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规定据实补偿。宁沟刘村征地0.1008公顷,补偿数额8.6184万元,青苗费0.1814万元;大李庄村征地0.3706公顷,补偿数额31.6863万元,青苗费0.6671万元。
拆迁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进行分配。同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文件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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