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告,拟征收纬七路街道位堤村(经开区飞地)、大杨庄村、姚庄村土地,东至经开区已征土地,西至姚庄、大杨庄村耕地,南至姚庄村耕地,北至经纬路,总面积6.3371公顷。
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为4107020603,补偿标准为75万元/公顷。社保费用缴存标准为每公顷68.9250万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用工安置。货币安置是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分配;社保安置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社保补贴;用工安置是协调用地单位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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