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龙区
征地拆迁公告:洛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洛阳市2025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收范围位于龙门街道杜村社区、花园社区,龙门石窟街道龙门社区等3个社区。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8日。
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执行,标准为117万元/公顷—148.5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为78.87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并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社区居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同时,洛龙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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