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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高明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04

高明区
 
征地拆迁公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二期发展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拟征收荷城街道王臣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王臣西股份经济合作社、赤坎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集体土地29.23公顷,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佛府〔2024〕2号)的规定,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09.3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参照农用地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除外)。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有详细补偿标准,如20<胸径≤25厘米的树木,种植密度≥60棵时,按每亩补偿32400元等。
 
拆迁安置政策:采取货币补偿方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在2025年8月15日前签订《征收地补偿协议》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土地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实际征收面积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亩(不含留用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移交土地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奖励标准不高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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