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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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拆迁维权胜诉: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作出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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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袁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

  【被申请人】某县人民政府(简称“某县政府”)

  袁先生系江西吉安人氏,在某县某村某国道旁拥有房屋。后该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为了保障自身知情权,袁先生向某县政府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求书面公开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但是,某县政府在收到上述申请后,一直未作出答复。于是,袁先生找到并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薛正懿、蔡晓仪和高鹏超三位专业拆迁律师代其继续维权。

  京平拆迁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指导袁先生就某县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向吉安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在复议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某县政府于2020年1月15日向袁先生寄送并书面公开其申请的政府信息,已经超过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期限,是违法的。

  【复议结果】

  最终,吉安市人民政府经过调查后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决定:

  确认某县政府对袁先生2019年11月11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行为违法。

  江西吉安拆迁维权胜诉: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作出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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