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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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拆迁维权胜诉:违法断路影响出行城管不管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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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被上诉人】梁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

  【基本案情】

  梁先生系在广东省中山市某镇居民,在本地拥有国有土地房屋,现因交通建设项目而面临征收,双方就征收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遂梁先生决定全权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薛正懿律师、蔡晓仪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代理自己的案子。后有关单位在委托人房屋附近违法施工,掘地埋设管道并将其房屋的护栏及其房屋对开的道路损坏,影响其出入。

  京平拆迁律师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针对梁先生房屋的现状,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首先指导委托人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行政查处申请,要求其对该有关单位的违法建设、施工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止建设、施工,并书面告知梁先生。但是市城管执法局并未履行法定职责,仅当作一般投诉信访处理。遂京平拆迁律师协助委托人将市城管执法局不履行查处法定职责的行为诉至法院。对此京平拆迁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本案中,相关单位实施的掘地埋设管道的行为系在市城管执法局职权管理范围内。其在接到梁先生的查处申请后,即使发现本局没有处罚管辖权,依法应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将结果进行回复。但市城管执法局没有依据规定行使职权,属于行政不作为。一审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观点,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认为原审法院对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作出判决。

  【胜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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