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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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拆迁维权胜诉:土地被违法强占国土部门不作为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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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张先生、李先生、袁女士等11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孙清泉、刘春兴律师

  【被申请人】河南省安阳市XX区国土局

  【案情介绍】

  张先生等人均系河南省安阳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承包地,并赖以维持生计。2017年8月,申请人的土地被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清除、破坏。受到侵害后,申请人极力制止但并未起作用,土地被侵害的违法行为也一直存续,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生计。

  无奈之下,申请人决定共同维权,于是找到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经当面沟通后,京平拆迁律师提出了专业且符合案情本身的拆迁维权方案。申请人听完,在黑暗中找到了希望,果断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代理维权。

  【维权经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被申请人作为土地管理部门,负有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所以京平三维律师首先指导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查处申请书》,并从一开始就留存证据。

  然而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履行职责进行查处,于是京平拆迁律师迅速开启下一步维权行动。指导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复议机关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并提出了充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请求。

  然而,复议机关并未依法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经过法定履行期后,京平拆迁律师果断指导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不履职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中,京平拆迁律师提交充足证据,复议机关感受到巨大压力,并且深知已无法再回避职责,于是在法院的组织下,主动与申请人调解沟通,并表示同意履行复议职责。

  之后复议机关出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京平拆迁律师指导申请人撤诉并重新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依法进行了受理,并做出复议决定。

  【胜诉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决定如下:责令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下发一个月内对申请人反映的违法行为予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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