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案例

您的位置: 首页 > 拆迁案例 > 农村拆迁案例 >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告赢国土资源部,拆迁律师助力结硕果...

农村拆迁案例

安徽农村拆迁案例:告赢国土资源部,拆迁律师助力结硕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08-26

  【案情简介】

  周先生是安徽省蚌埠市人,在蚌埠市固镇县某集体土地上拥有一处房屋。由于政府规划,周先生房屋所在集体土地被征收,2012年周先生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内。然而,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太低,周先生认为政府低价征收土地并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拒绝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之后,周先生多次同拆迁办交涉,要求合理拆迁补偿,但始终无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慎重考虑,周先生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在和家里人商量后,周先生慕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经过与京平拆迁律师的深入交流,周先生对京平拆迁律师团的实力及维权思路十分认同,遂与京平拆迁律师团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聘请了首席拆迁律师赵健和资深拆迁律师王炳峰担任自己的代理拆迁律师,全权代理其征地拆迁维权事宜。

  【办案掠影】

  介入本案后,赵健律师和王炳峰律师针对周先生的案件制定了周密的维权方案,并第一时间启动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

  经过前期法律调查,京平拆迁律师获悉,周先生房屋所在地块已被固镇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遂立即指导当事人将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复议至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然而,在行政复议程序中,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罔顾事实与法律,违法驳回了周先生的复议申请。对于行政机关“官官相护”的这种作风,久经沙场的京平拆迁律师早已制定了应对策略,收到复议决定后随即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两位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了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的上述复议决定。

  获得针对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的胜诉判决后,京平拆迁律师乘胜追击,为周先生起草了《查处申请书》,指导当事人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递交,内容是申请查处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在行政复议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责任。不过,申请查处的过程依旧艰辛,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告知函》,认为上述查处申请依据不足。京平拆迁律师继而协助当事人向国土资源部申请行政复议;其后,国土资源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认为周先生对信访意见不服,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2015年5月,针对国土资源部的不予受理决定,京平拆迁律师起草了行政起诉状,指导周先生将国土资源部起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6月18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京平拆迁律师作为周先生的代理人,到庭参加了本次庭审,向法院一一陈述了国土资源部在本案中的违法之处。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激烈辩驳之下,法院最终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2015年7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撤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诉讼国土部胜诉

 

  维权之路仍在继续,相信在京平拆迁律师的鼎力相助之下,最终的胜利只是时间问题。

  【拆迁律师说法】

  本案中,国土资源部之所以败诉,原因就在于对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而是草率地将行政复议事项与信访事项混为一谈,且在决定中仅载明相关“理由”,并没有载明审查结论,也没有标明作出该决定的具体法律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会收到许多诸如本案国土资源部作出的此类违法文件,但大部分当事人往往没有作出进一步深究,因此导致维权之路陷入瓶颈。之所以处在这种困境,有的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很容易就被行政机关糊弄过去;而有的则是因为当事人对法律程序缺乏信心,也缺乏专业人士的帮助。

  老百姓一般不愿意打行政官司,原因是认为在这种“民告官”的案件中,法院必然会明显地倾向行政机关。事实上,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京平拆迁律师也遇到过许多类似的情况;但是,在针对国土资源部的这起案件中,参加庭审的京平拆迁律师反映,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任何倾向性,完全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最终的判决,也验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庭审感受。征地拆迁维权,对手固然强大,但绝对不能轻言放弃,对于侵害自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只要善于运用法律,终究会有应对的方法;而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依法维权的法制环境也会日益改善,当然,这些都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