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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征地拆迁胜诉:唯一住房划入征收范围后镇政府以没有规划许可为由认定为违章建筑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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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伍柳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陈先生一家生活在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因为陈先生家庭人口较多,为了解决住房问题,2013年7月陈先生向村集体提交申请建房并填写《建房申请书》。并取得村集体同意。该房屋完工后是全家唯一住房。2019年案涉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当地镇政府却以陈先生房屋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为由,将案涉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按照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作出了《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准备对房屋实施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及伍柳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广州征地拆迁胜诉:唯一住房划入征收范围后镇政府以没有规划许可为由认定为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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