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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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违法强拆维权胜诉:城中村改造还未签拆迁补偿协议街道办违法强拆房屋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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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东胜律师、李钊律师、吕秋香律师、李浩杰律师

  【被告】温州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介绍】

  陈先生系浙江省温州市某区某街道居民,并在该街道拥有三处合法房屋。2018年4月起,该区域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陈先生的房屋面临拆迁,但是陈先生认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不能维持其原有的生活水平,也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因此陈先生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双方也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经多次协商不成,陈先生决定委托专业拆迁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最终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程东胜、李利、吕秋香、李浩杰四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其征地拆迁维权案件。

  京平拆迁律师在介入该案后,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制定了详细的维权计划。2019年7月23日,陈先生的三套房屋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强拆,在违法强拆前,律师便指导陈先生及时报警,并对拆除现场进行照相、拍摄,收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维权打下基础。通过当事人报警以及其他法律程序得知拆除陈先生房屋的主体系某街道办。2019年12月19日,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陈先生以某街道办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京平拆迁律师认为,此次违法强拆行为是某街道办组织实施的,因此某街道办是本案适格被告;其次,在未对陈先生进行补偿的前提下,某街道办违法强拆陈先生的房屋欠缺事实和法律依据;再者,某街道办在拆除陈先生房屋前未对陈先生进行催告以及未听取陈先生陈述、申辩,未对屋内财产进行登记和妥善保管,导致大量财产毁坏掩埋,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最后,某街道办以损害了被违法强拆人的护法权益。

  【胜诉】

  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意见,判决如下:

  确认某街道办违法强拆陈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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