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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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拆迁维权胜诉:整村搬迁因为搬迁补偿过低未同意被违法强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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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程先生等五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邱萍萍律师、孙清泉律师、刘春兴律师、姜雪律师

  【被告】东营市公安局某分局

  【第三人】东营市某区某村村民委员会

  案情简介

  程先生等五人在山东省东营市某区某镇某村拥有房屋,多年以来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2013年,村民会议决定进行整村搬迁,因为搬迁补偿款过低,程先生等五人未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拒绝搬迁。后村委会一直采取各种方式让程先生等五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扬言如果不同意就进行违法强拆,程先生等五人不胜其扰充满忧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程先生等五人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孙清泉律师、刘春兴律师、姜雪(实习)律师组成拆迁律师团代为维权。

  维权经过

  程先生等五人按照京平拆迁律师的交代在房子被拆除后立即报警,但东营市公安局某分局并未履行法定职责,对违法强拆人员进行查处。

  随后,京平拆迁律师指导程先生等五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营市公安局某分局履行法定职责。

  京平拆迁律师称,程先生等五人基于建造的事实行为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违法强拆行为影响了程先生等五人的合法权益,程先生等五人是适格诉讼主体;公安机关在三十日内既未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书面告知程先生等五人涉案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也未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结果,违反上述规定,未履行法定职责。

  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被告东营市公安局某分局在三十日内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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