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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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浙江省温州城中村改造维权胜诉: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无合法手续违法强拆房屋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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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一审原告)】朱先生等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拆迁律师事务 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某街道办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朱先生等人在浙江省温州市某区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属于温州市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某区政府、某街道办在未与朱先生等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2018年1月14日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对朱先生等人的房屋实施强拆,导致一半墙体倒塌。遭受严重损害,朱先生等人决定集体维权,最终寻找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代理其征地拆迁维权案件。

  京平拆迁律师经过法律调查指导朱先生等人提起诉讼,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举证质证,法院认为某区政府未实施对其房屋的损害行为,确认被告某街道办于2018年1月14日对原告朱先生等人位于温州市某区某房屋实施的损害行为违法。京平拆迁律师指导朱先生等人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确认某区政府为本案适合被告,某街道办也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原审法院事实错误,对涉案房屋实施的拆除行为造成损坏属于民事侵权并非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致。

  京平拆迁律师有力的回击,以事实为根据,省高院也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判决认定某街道办对朱先生实施了本案被诉行政强制行为并无不当,某街道办主张朱先生等人被拆系民事侵权及对举证责任分配等提出的异议,均不能成立。

  【胜诉判决】

  省高院作出如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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