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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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征收维权胜诉:三诉撤销两次限拆决定判决违法强拆违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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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孔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段炎里律师、黄群雁律师

  【被告】杭州市某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区街道”)

  【案情简介】

  孔先生在杭州某区街道社区拥有一套用于生活的合法房屋住宅,在房屋面临政府征收后,未能与征收单位就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采取“违章建筑拆除逼迁”的手段,企图违法强拆掉孔先生的合法房屋。先后两次发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在作出第二次《通知书》后不久将其房子强拆。现实让孔先生深感无力,他觉得单靠自己维权长路漫漫、心力交瘁,遂决心委托声名远播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所的库建辉律师、段炎里律师、黄群雁律师组成维权团队,加入了这一段曲折复杂的维权历程。

  这次维权经历了三次起诉、三次开庭审理到三次胜诉的过程。

  一、先诉撤销

  2018年4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第一次《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2018年8月6日,杭州某区法院受理撤销《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一案。

  二、再诉违法

  2018年8月4日,原告六间附房遭到被告强拆。

  2018年8月17日,杭州市某区法院受理确认违法强拆行为违法一案。

  三、再诉撤销

  2018年7月31日,被告向原告发出第二次《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2018年9月19日,杭州某区法院受理撤销《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一案 。

  三起诉三胜诉,为拆迁户获得合理补偿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局面,维权历程终不负有心人。

  【胜诉】

  2018年12月24日,杭州市某区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于4月18日作出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2018年12月24日,杭州市某区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于7月31日作出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2018年12月28日,杭州市某区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强拆附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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