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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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撤销征地批复不是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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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某等12位当事人系吉林省榆树市新民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承包地约30亩,并在该承包地上种植玉米、果树等多年。2014年年初,当事人在没有收到当地国土部门的征收告知前提下,所承包地被当地政府部门强征,看到自家耕地被挖开时,12户村民方知所承包土地将被政府征收。面对拆迁办的蛮横,村民虽然找到当地政府多次沟通协商,但是补偿标准严重偏低且没有补偿具体法定依据,政府对于被征地村民失地后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没有解决。于是12户村民在无助之下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希望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京平律所指定本案由赵健、叶方荣、孙清泉三位律师组成专案小组予以办理。律师团通过前期法律调查掌握相关材料和证据后,决定申请撤销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做出的《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榆树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不可避免地,遇到省政府不断拖延,而不予作出复议决定得阻碍,但是律师团根据办案经验,合理灵活运用法律启动相应程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最终不得已于2015年8月25日发出了关于《撤销榆树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6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的决定》,认定榆树市人民政府在征地前期报批过程中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并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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