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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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胜诉

乡政府限期拆除通知被撤销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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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氏一家生活在福建省诏安县建设乡某村,夫妻二人辛勤劳作,在自己的承包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种植果树,开挖鱼塘,养殖家禽,并在承包地上搭建了少许的农业用房,依靠夫妻二人的劳动,一家人生活的幸福快乐。

  2014年9月5日,一群不速之客来到胡家一家的承包地上,他们身着制服,一开始便不由分说的对这片承包地进行破坏。鱼塘被强制填埋,农业设施被损毁,果木被砍伐,鸡、鹅等家禽被驱散,在没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一家人居无定所。为了给全家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为了照看幸存的下来的鹅、鱼等财产,胡氏一家只能在原址上搭建了临时的建筑物。这最后的无奈之举,作为一家人生活的居住之所,却被建设乡人民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于2015年4月13日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面对这样的通知一家人欲哭无泪。

  京平拆迁律师团的梁开贵、顾东庆律师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之后即对案件的情况作了一下详细的分析,针对乡政府下达的《限期拆除通知》,两位律师迅速的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乡政府在作出通知的时候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应当依法予以纠正。最后复议机关在核实了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最终支持了我们的复议请求,撤销了建设乡人民政府针对委托人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责令其依法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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