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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企业征收补偿案例:拆迁律师妙手回春,违法强拆电厂获满意补偿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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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投资电厂,合法经营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的陈老先生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早年丧父,母亲一人含辛茹苦把他养大。为了减轻母亲负担,十几岁时,他就外出打工,养家糊口。至上世纪九十年代,陈老将外出打工的全部收入投入电厂建设,成立名为安溪县某电厂的个人独资企业,一直合法经营,持续盈利。陈老用售电的收入养育了五个孩子和整个家庭。为了家,陈老先生对电厂倾注大量心血,因此对于他而言,这个电厂就像亲人一样珍贵。

  修路征地,违法强拆电厂

  2010年,莆永高速公路泉州段开工建设。到了2012年,高速公路修到了陈老先生经营电厂所在的金谷镇,需要对陈老的电厂和土地进行征收。然而,陈老并没有看到征收方公示任何的征地批文以及征地补偿标准,不禁对此次征地的合法性心生质疑。更加令陈老郁闷的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提出的补偿价格简直低得离谱,愤怒的陈老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遭到百般刁难之后,2012年8月24日,在未出示任何违法强拆手续的情况下,当地政府组织各个执法部门联合对该电厂的电力设施及厂房进行违法强拆,还将陈老及其家人按倒在地,抢走他们用来拍照摄像的手机、相机。最后,厂房被夷为平地,部分厂房设备被直接带走或埋于地下。


电厂被违法强拆
 

  2年民事诉讼无果,求助拆迁律师

  在饱受了种种打击之后,陈老已心力交瘁,万念俱灰,但苦心经营的心血被毁,自然心有不甘。为了讨回公道,陈老聘请了某著名律所的律师代理本案。陈老一开始找的这家律所虽大,但却并不非专门代理征地拆迁补偿案件,这位律师安排电厂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施工单位,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于是开始了陈老2年的民事诉讼之路——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各级法院无一例外地驳回了电厂的全部诉讼请求。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陈老百思不得其解,有理说不清的愤懑长期在他的内心积压着。在经历了2年民事诉讼的一路败诉后,时间已经来到2014年。这一年,有人提醒陈老一家:选择普通民事诉讼这条路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听说北京有专门做征地拆迁的律师,要不去找一下试试?

  经人点拨后,陈老一家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了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首屈一指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拆迁律师拿到陈老电厂的材料后,不禁扼腕叹息:果然陈老这2年走的都是“冤枉路”;凭借着多年的征地拆迁办案经验,京平拆迁律师为陈老一家勾勒了拆迁律师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法。经过与京平拆迁律师的深入交流,该陈老一家决定最后一搏,正式聘请了京平拆迁律师团中的赵健律师和曹星律师作为自己的维权律师,全权代理其拆迁维权事宜。

  【办案掠影】

  介入本案后,两位律师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为本案重新制定了一整套维权方案。由于当事人之前两年民事诉讼的挫败,原本就盛气凌人的征收方越发嚣张,征收人员甚至放出话来:“你就是打到天上去,也是这个结果!”然而,在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事情的发展开始出乎征收方的意料。

  法律调查阶段旗开得胜

  两位律师并未让当事人走民事诉讼程序,而是一步一步实施既定拆迁维权方案。首先,京平拆迁律师展开了进一步摸清案件真相的法律调查阶段,彻查征收的各项手续。调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遭遇重重困难,不过,一切尽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掌握之中。仅仅在这一阶段,京平拆迁律师就通过行政复议打了两场漂亮的胜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故意对律师的法律调查设置障碍,其违法行为分别遭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复议决定责令改正。尽管只是小小的胜利,然而对当事人而言,却犹如久旱逢甘霖。

  行政诉讼直击违法强拆

  在进行一系列全面深入的法律调查之后,京平拆迁律师对于此次征收的各项细节已经了如指掌。接下来就是最为关键的诉讼阶段了。在这起拆迁纠纷中,虽然当事人和两位律师的最终目的是获得合理补偿,但与前一位律师不同,拆迁律师并未直接针对补偿问题提起诉讼,而是另辟蹊径,对征收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违法强拆虽然已成事实,然而真正起诉的时候却没有那么简单,首先横在律师面前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法律上确认违法强拆的实施主体。经过对当事人此前败诉民事判决的仔细研究,京平拆迁律师最终锁定了违法强拆的幕后主使——安溪县人民政府。随后,两位律师协助当事人针对安溪县人民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庭较量见证律师水准,多方协调如愿以偿

  在开庭过程中,不出律师所料,县政府首先极力否认参与实施了违法强拆当事人厂房的行为,随后又将违法强拆责任一股脑推卸给县国土局。对于这样的雕虫小技,京平拆迁律师早已司空见惯,立即在庭上一阵见血地指出:通过两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认定,县政府参与违法强拆的行为已经成为既定事实,无法否认;而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厂房拆除工作并非是县政府的法定职权,相反,保护公民法人的财产却是县政府当仁不让的法定义务;县政府拆除当事人厂房的具体行政行为既超越了法定职权,又违反了法定程序,且适用法律错误。经过京平拆迁律师庭审中的一番唇枪舌剑,县政府明显败下阵来,逐渐感觉到这次遇到的对手与之前的大有不同,原本嚣张的气焰也被京平拆迁律师狠狠浇灭。庭审过后,京平拆迁律师乘胜追击,向法院提交了我方的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提交了声情并茂的补充代理意见,希望法院秉公处理本案。县政府眼看本案败诉的风险极高,不得不开始妥协。最终,在京平拆迁律师和中院法官的大力协调下,2015年7月2日,县政府与陈老先生达成补偿协议,陈老先生获得了满意的补偿款。至此,京平拆迁律师历时1年的维权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拿到满意补偿的那一天,陈老先生喜极而泣,没想到求诸京平拆迁律师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竟然达到了如此超乎预期的维权效果,如果3年前就找对律师,何必耗费2年走那冤屈的弯路!为表感激之情,2015年8月27日,陈老先生特地搭乘飞机来到北京,亲自向京平拆迁律师送上“不畏强权,专业精湛,敬业正直,信守承诺”的锦旗一面。
 

拆迁户送来锦旗

  【拆迁律师说法】

  本案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可谓是极具代表性,充分体现出拆迁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有别于其他律师办理普通案件的办案思路。

  为什么本案当事人请了知名律所的律师打了2年官司,却一路败北?因为这位律师并非专业的拆迁律师,对于征地拆迁纠纷缺乏办案经验,错误地把具有特殊性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件当作普通的民事案件来处理,错误地针对施工单位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

  为什么在民事诉讼这条路上,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各级法院无一例外地驳回了电厂的全部诉讼请求?其中的原因在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则,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电厂起诉施工单位,主张损害赔偿,首先需要证明施工单位存在违法施工的侵权行为,其次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导致了电厂损失,最后需要对主张赔偿的各项损失一一举证。事实上,电厂在违法强拆后的民事诉讼中,对于上述需要证明的事项均难以证明,所以不仅输了官司,还赔上了一大笔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是按诉讼标的收取,要求赔偿的数额巨大,支付的受理费也动辄数万元。

  而对于专业的拆迁律师来说,正式基于上述因素,一般不会选择走民事诉讼,即便是在行政诉讼中,也不会直接在诉讼请求中写明要求赔偿的数额。其中的奥秘就在于,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其他的法律程序,都只是给征收拆迁办施加压力的手段,最终通过这些程序,迫使对方在法庭之外与当事人达成补偿协议。这样的操作方式,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通过给征收拆迁办施加压力、促成和解,获得补偿的空间反而更有弹性。很多拆迁户在违法强拆过后,直接起诉要求赔偿,结果法院判决赔偿的金额往往与征收拆迁办一开始提出的补偿标准差不多,这也是许多拆迁办肆无忌惮违法强拆的原因之一;而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操作当中,通过这种“声东击西”的方式,不直接起诉要求赔偿,而是专门针对违法强拆的违法性进行司法打击,正如本案中两位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专业运作,最终妙手回春,为被违法强拆的电厂争取到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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