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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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拆迁遭暴力骚扰报警无人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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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马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刘春兴、孙清泉律师

  【被申请人】天水市公安局XX分局

  【案情介绍】

  征收拆迁中遭遇违法强拆和暴力却求助无门是拆迁户最无助的事情,而甘肃省天水市的村民马女士就在征收过程中遭此噩运。马女士一家世代生活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某村庄,一声拆迁的号令打乱了马女士原本幸福平静的生活,因达不到合理的拆迁补偿,马女士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其一家便“莫名其妙”频频遭遇骚扰与恐吓。

  2017年8月24日,一伙不明身份人员闯入马女士家中,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将马女士从家中拖出,进行人身限制和拘禁,并对其进行殴打。难道手无缚鸡之力的马女士只能平白遭此侮辱吗?气愤又无奈的马女士心想,现在凭一己之力已经无法抗衡嚣张的拆迁办,要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不再遭受骚扰,必须找拆迁律师介入!于是,马女士找到京平拆迁律师,听过律师的分析和维权思路,被京平拆迁律师高超的专业性和强烈的正义感所深深折服,果断委托了刘春兴和孙清泉两位专业拆迁律师介入维权。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开启了坎坷却充满希望的维权之路。

  【维权经过】

  阶段一、报警留证:面对人身伤害行为,报警是重要途径,然而由于征地拆迁补偿案件的特殊性,报警往往不被理会。本案中,马女士也采取了报警的方法,并且向当地公安局提出书面人身保护申请,并不意外的是,该份申请如石沉大海。天水市公安局XX分局未给任何回复,更不用说查处不法行为人、维护马女士人身权益了。幸而,京平拆迁律师早已预见此种情况,事前已经指导马女士在报警时,采取邮寄的方式向被申请人提出查处申请书,虽然被申请人没有回复,但为后续维权留存了证据、奠定了基础。

  阶段二、复议履职:针对公安机关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京平拆迁律师进一步指导马女士提起行政复议程序。要求复议机关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职责。

  复议中,被申请人对马女士的申请理由进行反驳,称其未接到申请人所指案件的报案等相关线索,从而不具备履行法定职责的条件。同时引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曾提出过申请。

  【旗开得胜】

  即使被申请人努力辩驳,但得益于京平拆迁律师制定了科学的维权策略,在启动复议程序时,马女士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提供了充足的证据材料。复议机关受理案件后,针对双方的理由和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认为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支持了申请人马女士的请求。作出决定如下:“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法履行职责。”

  

甘肃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拆迁遭暴力骚扰报警无人理

  当面临征地拆迁时,拆迁户最关心的莫过于能否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最担心的莫过于房子无故遭遇违法强拆、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最害怕的是补偿没拿到、遭受暴力却求助无门。当遇到暴力伤害时,受害者第一反应是求助于公安机关,希望查出侵权者从而维护权益。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公安机关对报案不予理会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拆迁户们倍感无助。但我们用事实告诉拆迁户们,无须气馁,遇不法侵害及时寻求律师帮助,启动法律程序,维权仍有望,求助仍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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