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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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民告官并不难,非法违法强拆需买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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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放】

  季某为四川某镇居民,2009年4月3日上午其居住数十年的自有房屋被当地从事拆迁业务的拆迁公司强行暴力拆除。房屋拆除前季某未得到任何补偿,在房屋拆除过程中,由于拆迁办员手段过于暴力,导致季某全部家庭财产均被砸毁,并且掩埋在瓦砾之中,财产损失巨大。为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季某及家人奋起反抗,在反抗过程中季某及其家人均遭到了无理殴打,季某妻子及女婿拆迁户员打伤,季某的女儿也受到威胁。由于实力相差悬殊,季某未能阻止违法强拆行为的进行,短短几个小时过后,原本陪伴自己及家人几十年的房屋就变成了一片废墟。事后季某找到负责拆迁的公司理论,要求获得赔偿,公司负责人员态度异常蛮横,并且表示其实施拆迁行为具有合法手续,是受到镇政府的委托进行违法强拆,并且不负责赔偿。季某无奈又找到镇政府,镇政府的答复为拆迁是全镇利益而做出的决定,个人应该服从大局,不要妨碍到镇里的发展。季某提出要求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镇政府也没有做出合理的答复。这时邻居给季某出谋划策,让季某状告镇政府,要求赔偿所受损失。季某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不知该如何进行诉讼,最终没能鼓起勇气起诉镇政府。

  季某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决定寻找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为自己维权。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季某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热情的接待了季某的来访,并为其讲解了当前我国关于违法强拆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季某在听取咨询意见后当即决定委托本所专业拆迁维权团队为自己及家人讨回公道。

  【办案实录】

  【上篇】预先提起民事诉讼

  由于委托人季某现有证据不足以以镇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于是在接受季某委托后代理拆迁律师于2009年7月20日以拆迁公司为被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拆迁公司赔偿在其违法强拆过程中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其拆迁办员殴打季某及家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所造成的损失。即便在法庭之上拆迁公司的嚣张气焰依然不减,并提交了一系列拆迁文件,代理拆迁律师在质证过程中对该类文件的真实性及证明力均提出异议。另外拆迁公司辩称其实施违法强拆行为是受到镇政府的委托,是合法行为,不应赔偿季某。代理拆迁律师随即追加镇政府为共同被告,要求确认两被告违法强拆季某房屋的行为违法,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二被告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且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11月23日,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季某的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途径行不通的情况下代理拆迁律师决定转换维权思路。

  【中篇】状告公安局收获新证据

  代理拆迁律师在与季某交流的过程中得知,当时在违法强拆行为进行当日,为制止拆迁办员的不法行为,季某家人曾向市公安局报警,要求警方对其合法财产予以保护。但是,市公安局在接警后并未对季某财产进行保护,也未对违法强拆人员实施处罚。在了解这一事实后,代理拆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市公安局对季某财产不予保护且未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的行为违法,但是该复议申请最终却被驳回。申请虽被驳回,但是代理拆迁律师却做出了更加有力度的回应,将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在举证过程中市公安局出具了此次非法违法强拆事件中季某的询问笔录以及镇政府与拆迁公司公司于2008年11月19日签订的《拆房协议书》。从该协议书可知,此次拆迁行为是为金明大桥工程的顺利进行而实施的,并且约定该工程涉及到的季某所在拆迁区域民房由该拆迁公司负责拆除。同年12月18日,季某收到镇政府做出的书面告知书,要求其必须在12月19日晚前签好拆迁补偿协议,否则将会采取其他措施。

  代理拆迁律师在了解这一事实后,明确此次违法强拆行为的最终责任人为镇政府,是镇政府委托金山公司实施的拆迁行为,并且现在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属违法行为。

  【下篇】再审胜诉与行政诉讼的提起

  在明确了最终责任人的情况下,代理拆迁律师考虑将镇政府列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但是由于2009年11月23日市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民事判决书,此时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会不予受理,所以应先将该判决撤销。于是代理拆迁律师于2010年5月受当事人季某的委托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市人民法院此前做出的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的诉讼。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过程,2011年5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做出了裁定,撤销市人民法院此前所做民事判决书。这样对季某不利的判决已被撤销,镇政府的违法行为得不到任何生效判决的保护,此时维权之战已取得阶段性的胜利。

  为了让镇政府为其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2011年6月10日得到季某的委托后,代理拆迁律师又一次以镇政府为被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次诉讼的请求是确认被告违法强拆行为违法。庭审过程中法院将拆迁公司列为第三人,庭审查明拆迁公司实施的拆迁行为确系镇政府委托。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代理拆迁律师做出了有力的反驳,并对本次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起诉、被告镇政府主体是否适格以及强制拆房行为是否合法等关键问题做出了论证。2011年9月6日,市人民法院做出了确认被告镇政府违法强拆行为违法,支持季某诉求的判决。最终在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的帮助下,季某及家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律师说法】

  拆迁是一个极具专业性的复杂法律问题,涉及到拆迁办、拆迁户以及实际实施拆迁行为的第三方,并且在实践中还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而拆迁户面对国家的强制征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在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类的案件中,众多的拆迁户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整理,不了解诉讼途径与程序,甚至连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人也不能准确判断,往往会错失维权良机,所以一旦违法强拆行为发生,拆迁户应在第一时间收集有力证据,向专业律师咨询,而不是盲目的四处求告,反而浪费了宝贵的维权时间,不利于后续维权事宜的进行,会造成适得其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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