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平拆迁课堂】拆迁方不得在拆迁过程中干扰被拆迁人正常生活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依法依规推进征收补偿、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是基本原则,而部分拆迁方为加快推进拆迁进程,采取断水断电等非法手段干扰被拆迁人正常生活、逼迫搬迁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切身利益,更违反了拆迁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河南信阳一起城市建设更新项目拆迁纠纷,便因拆迁方断水干扰生活并违法强拆合法房屋引发,该案的审理与判决,清晰界定了拆迁方的违法情形,也为拆迁纠纷中被拆迁人的维权提供了典型参考,以下结合该案展开具体的案例说法。
一、核心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此类行为均属于直接干扰被拆迁人正常生活的违法情形;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实施上述非法行为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作出约束,要求征收土地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开展征收工作,禁止以任何非法手段逼迫被征地人搬迁,从原则和流程上否定了拆迁方干扰被拆迁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合法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私人对合法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被拆迁人的房屋属于合法不动产,拆迁方以骚扰、恐吓、断水断电等方式干扰其正常生活,实质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物权,被拆迁人可据此主张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二、京平胜诉案例:
本案为河南信阳城市建设更新项目拆迁纠纷(2023.05.29),霍先生在河南省信阳市某老城区合法拥有一处房屋,因当地推进城市建设更新项目,案涉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在霍先生与拆迁方未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拆迁方为逼迫霍先生搬迁,率先采取断水的非法手段,直接干扰霍先生的正常居住生活,后续又在未履行合法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对霍先生的合法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双方就此产生激烈拆迁纠纷,霍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法律维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强制拆除行为实施时,霍先生针对危房强制拆除决定书的复议、诉讼期限尚未届满,且拆迁方所属的区住建局未告知霍先生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也未制作、送达立即强制执行的决定,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确认被告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原告霍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二、案例核心违法点分析
手段违法:以断水干扰正常生活,逼迫搬迁
拆迁方在补偿协议未达成的情况下,通过断水直接破坏被拆迁人基本的居住生活条件,属于典型的以非法手段干扰被拆迁人正常生活、逼迫搬迁的行为,违反了拆迁征收的法定原则与禁止性规定。
程序违法:强制拆除未履行法定流程
拆迁方在复议、诉讼期限未届满时实施强拆,且未履行告知强制执行时间、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等法定程序,程序上的严重违法,叠加前期干扰生活的非法手段,导致整个拆迁行为丧失合法性。
三、相关法律依据适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本案中拆迁方的断水行为,直接违反该禁止性条款,属于法定的违法拆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本案中拆迁方的强拆行为程序违法,但因房屋已被拆除,撤销无实际意义,法院据此判决确认行为违法,为被拆迁人主张行政赔偿奠定了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霍先生对其合法房屋享有不动产所有权,拆迁方的断水及违法强拆行为,侵犯了霍先生的合法物权,霍先生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拆迁方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即便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相关拆迁,也明确要求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禁止以任何非法手段逼迫被征地人搬迁,本案拆迁方的行为显然违背该核心原则。
四、案例维权启示与法律建议
对被拆迁人:留存证据,依法维权
若遭遇拆迁方断水、断电、断路等干扰正常生活的行为,需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留存缴费记录、沟通录音等方式,固定拆迁方的违法证据;同时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如本案中霍先生通过诉讼确认拆迁方行为违法,是后续索赔的关键。
对拆迁方: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禁止非法逼迫搬迁
拆迁征收必须以合法补偿为前提,在与被拆迁人未达成协议时,应通过法定的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推进,而非采取断水、断电等干扰生活的非法手段,否则不仅拆迁行为会被确认违法,相关责任主体还需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员还可能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核心原则坚守:先补偿,后搬迁
本案再次明确,“先补偿、后搬迁”是拆迁征收的法定核心原则,任何绕开该原则,通过非法手段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均会被认定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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