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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侵害拆迁利益时我们不能无动于衷!
村委会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村里的公共事务。村委会虽不属于政府机构,但对于农民朋友而言,村里大大小小的事儿都绕不开村委会。村委会的诸多行为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如果村委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办? 0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村委会不作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要依法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进行听证、公告等程序。如果征收方未履行上述程序,村委会未提出异议,不积极维护村集体利益,超过半数以上的村民可以一起
发布时间:2019-02-13 09:54:38 -
败诉,仍能拿到合理拆迁补偿,靠的是什么?
安先生系甘肃省定西市居民,因当地某项目建设的需要开展本区域的房屋拆迁工作,其房屋即在本次拆迁范围内。拆迁办“来势汹汹”地大规模推进拆迁进程,登记、测量、入户协商……如火如荼的场面,让本地居民兴奋不已的同时也有隐隐的担心,老百姓最关心的拆迁补偿问题究竟如何,拆迁办未有一纸公文张贴出来,后来发生在安先生身上的事情也印证了这种担心绝非无稽之谈。
发布时间:2019-01-28 09:48:18 -
拆迁除了安置房以外,我们还可以有哪些补偿?
房屋征收拆迁就房屋本身而言,选择安置房的最低补偿标准是拆一还一。那么问题来了,房屋征收拆迁,除了房屋本身的拆迁补偿之外,我们还有哪些其他补偿呢? 一、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1、搬迁补偿,是指征收方对拆迁户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用所给予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关于搬迁补偿的计算标准,由
发布时间:2019-01-14 10:07:52 -
遇未批先征京平拆迁律师助力争取满意拆迁补偿
刘先生家住广东省某村,在本村拥有合法房屋,2017年2月27日该区政府印发了*号某干线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刘先生家的房屋被列入了征收范围。该区国土局发出《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公示,该区某街道办事处进行具体的补偿协商以及拟签订拆迁协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07 15:31:26 -
8旬老翁遭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两“击”致胜!
年近八旬的王老先生家在河南省新乡市某村,王老先生省吃俭用为一家人在村里建起了二层小楼。眼看着子女成家,儿孙绕膝,王老先生终于可以在自家小楼颐养天年。然而,一纸棚户区改造的公告打破了王老先生安稳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9-01-02 10:50:16 -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般来说,拆迁办要依照协议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安置的义务,同时拆迁户也要依约定履行腾空、交房的义务,交房后由拆迁办员组织进行拆除。但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是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不是拆迁办在不具备处置权时进行拆除的合法依据。如果拆迁户没有交房,拆迁办不能直接强行拆除,其可以依据合同责任要求拆迁户履行合同义务,对于不履行的,也需要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并催告,催告后仍不履行的依法执行。
发布时间:2018-12-25 10:44:19 -
买的房子还未过户,要拆迁了会有拆迁补偿款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虽然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因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故房屋买受人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
发布时间:2018-12-14 09:48:03 -
旧村改造交织道路建设律师助力拿到想要拆迁补偿
家住浙江省义乌市某村的陈先生现在就陷入这样的窘境,自2017年伊始从村委会得知其宅基地上房屋被列入该地道路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后有人对其房屋进行测量,但出示的测量单上所列拆迁补偿款根本不能满足自己另行修建同样面积、规格房屋的需求,故陈先生暂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而是选择了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希望能了解项目情况后再行定夺。
发布时间:2018-12-10 11:02:10 -
作为被拆迁的一方我们有哪些可以行使的权利?
《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征收补偿。”
发布时间:2018-12-05 10:22:13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拆迁办步步紧逼认定房屋为违章建筑
颜先生是河南省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和房屋。2018年初,因某征收项目颜先生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但是因为征收补偿太低,颜先生一直未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征收方见征收不成,便打起以“违章建筑拆除代拆迁”的主意,由县规划局出面,将委托人颜先生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向颜先生下发了《调查违法建设通知书》和《拟行政处罚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9-01-21 15:50:42 -
“2018年度京平十大征地拆迁维权案例”,终极评选由你来定!
2018年,京平人不断进取、团结一致,以行动彰显了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用成绩回馈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更好地接受广大客户的检验,特开展“2018年度京平十大征地拆迁维权案例”评选活动,历经半个月的初选,现有下列30个优秀案例入围。请您在以下30个候选案例中择优投票,选出您心目中2018年最具典型性、指导性的10个案例。
发布时间:2019-01-07 15:41:38 -
2019棚户区改造项目即将喊停?是谣言还是新政策?
12月4日有媒体报道:在2019年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中,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模式将被取消。具体而言,对于新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变相举债或实施建设工程,而是要求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棚户区改造专项债)为主进行融资。
发布时间:2018-12-10 10:50:09 -
河南省违法强拆案例:假借公共利益的幌子实施违法强拆
2017年2月17日,被申请人管委会作出关于该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范围为该区域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其中包括了委托人叶先生的房屋。叶先生对此并无异议,也愿意配合政府工作。但是因为拆迁补偿太低,经数次协商,叶先生都未与管委会就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叶先生认为,这样拖下去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因为被动协商而处于不利地位。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叶先生决定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帮助自己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经过多方比较,叶先生最终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朱晓彬律师为自己的维权事宜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12-18 10:12:49 -
四川省成都市违法强拆案例:补偿标准低还一言不合就违法强拆
樊先生是成都市某村村民,在该村集体土地上修建有一处彩钢厂房。2017年,该县因进行某快速通道建设项目(下称“快速通道建设项目”)而实施征收,樊先生的厂房被划入征收范围。因为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令樊先生没想到的是,没有等来应得的合理拆迁补偿,反却遭遇了镇政府的暴力违法强拆。2017年12月19日的这一天,对樊先生来说如同噩梦一般的存在,镇政府组织人员将樊先生及其妻子加以控制,并对樊先生家的厂房实施强拆。樊先生微弱的希望生生被逼成了绝望。
发布时间:2018-11-28 15: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