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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金艳律师
鲁金艳律师,2019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101201111532631。执业后代理数千起征地拆迁案件,每年开庭上百次,足迹遍及全国多地法院。专业、负责的精神得到委托人一致认可与好评。
发布时间:2019-08-23 09:14:46 -
傅增强律师
傅增强:合伙人律师,男,1975年1月生,籍贯山东淄博,现住北京,大学文化,毕业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傅增强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资深行政法专业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2 13:35:04 -
段悦秋律师
段悦秋律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811026939 。十三年老党员,曾见习、实习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加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开始其拆迁维权律师职业生涯,现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资深行政诉讼与征收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主办律师、优秀党员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05 10:16:03 -
吴国强律师
吴国强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774083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资深行政诉讼与拆迁律师,京平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客户调查问卷回访满意度第一。2017、2018、2019连续三年获评“京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十五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20-04-09 16:25:03 -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2年未做修订继续沿用2017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第六条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协商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原则上按照改建(就近)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均价给予货币补偿,并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再给予10%的自行安置奖励费。
发布时间:2022-09-13 15:39:07 -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鼓励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自主权、选择权,通过政策引导、宣传鼓励,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中心城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结合辖区普通商品住房库存情况,不建或少建安置房,优先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发布时间:2022-09-09 15:48:28 -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自2022年5月29日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许昌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第五条 房票实行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得买卖、抵押、质押、非法套现,非直系亲属、非配偶间不得赠与使用。第九条 房票安置操作程序:(一)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二)被征收人在约定时间内搬迁,领取搬迁证明和房票;(三)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持房票、征收补偿协议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建设主体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发布时间:2022-09-09 15:38:29 -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试行)》河南省许昌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认定标准范围内的房屋主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予以货币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发布时间:2022-09-09 15:31:27 -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试行)》2011年施行版本2022年继续有效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试行)》(十九)先补偿后搬迁1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完成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事项;2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事项,并及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交付被征收房屋。
发布时间:2022-09-09 15:24:10 -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试行)》2022年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施行版本
河南省《许昌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试行)》南省许昌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多种类型房屋。
发布时间:2022-09-09 15:03:51 -
《北京市东城区旧城平房翻改建标准、程序和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平房新建、改建、扩建、翻建须向规划局申请批准
《北京市东城区旧城平房翻改建标准、程序和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北京市东城区旧城内平房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但房屋修缮中的大修、中修、小修、综合维修除外。第六条 旧城内启动平房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须依法向规划分局申请批准。第十七条 旧城平房区的建设工程,需就拟建范围内的现有建筑是否具有保护价值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方能研究其建设方案,确定规划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2-04-25 15:21:40 -
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已经定下来了,全市366个老旧小区一共2021栋楼需要进行改造升级
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已经定下来了,全市366个老旧小区一共2021栋楼需要进行改造升级,附件: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现对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见附件)予以确认。请各区按照如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时间:2022-04-25 11:10:47 -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东西线道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征集修改完毕,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已修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东西线道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征集修改完毕,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已修改,第一条第一款 "具体门牌包括:幸福巷16号、幸福巷17号、幸福巷17号旁门、幸福北里2号楼迤北、安化南里3号院迤南、培新街7号院(部分) "修改为 "具体门牌包括:幸福巷16号(部分)、幸福巷17号(部分)、幸福北里2号楼迤北、安化南里3号院迤南、培新街7号院(部分) "附件: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东西线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5 13:39:04 -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涉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简易楼腾退改造等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
发布时间:2022-01-27 11: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