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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想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有一个必要条件是宅基地上必须有房
其中城镇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最重要的前提是“地上有房”。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如果地上建有房屋,那么城镇子女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予以合法继承。但是在房屋不可翻新的情况下,等到房屋自然损毁灭失之后,宅基地将被村上收回,子女无法继承。
发布时间:2021-06-22 09:57:17 -
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怎么才能不被违法强拆?
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诉讼期间能违法强拆吗?答案是不能!虽然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是章先生心中还是有些许疑虑: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提起诉讼,房子就不会被违法强拆吗?
发布时间:2021-01-15 10:21:58 -
证件不全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后该怎么办?
证件不全的房屋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吗?答案是否定的,证件不全的房屋是不能够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在实践中,造成房屋无证的原因大部分在于当地的行政机关,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1-01-06 10:05:41 -
集体土地入市,征收补偿保障……新土地管理法给农民带来了什么?
新《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后,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已经获得了法律的许可,这种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之间泾渭分明的局面将被打破。第六十三条规定,已被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个人或单位使用。
发布时间:2020-01-13 09:52:48 -
新基建项目已经落地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怎么入市?农民有补偿吗?
为了对冲疫情和经济下行,在中央的号召下,各省市纷纷加入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并制定了新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目前,许多省市的新基建项目已经落地实施,比如,广西总投资143亿元的5个信息网新基建项目集中开工;云贵互联通道工程直流线路全线贯通;天津市的充电桩等新基建
发布时间:2020-05-06 10:13:02 -
新基建项目开始落地,京平律所专门成立了新基建法律事务部
"新基建 "如今成为热词,不少省市的新基建项目开始落地。项目落地意味着土地征收,而恰好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日前,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新基建法律事务部,对涉及新基建的征地等法律事务专人专办,以更好地完成当事人委托的案件
发布时间:2020-08-05 09:30:55 -
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限期拆除,怎么才能不被违法强拆?
虽然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是章先生心中还是有些许疑虑:提起诉讼,房子就不会被违法强拆吗?
发布时间:2020-07-10 16:05:08 -
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一旦错过了起诉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
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一旦错过了起诉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许多人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满意,于是会通过复议、诉讼等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然而这些维权方式都是具有时间期限的,一旦错过了起诉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下面是京平拆迁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征地拆迁案件中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序的时间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20 09:59:02 -
房屋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实际价值相差太大怎么办?
房屋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实际价值相差太大怎么办?拆迁户有权申请重新评估,并申请鉴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申请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12-03 11:23:34 -
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对养殖场进行无补偿征收拆迁合法吗
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对养殖场进行无补偿征收拆迁合法吗,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分别从立法目的、政府职责、监管制度、禁止养区、限制区域、猪场建设要求、配套环保设施、排污要求、拆迁补偿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13 10:15:27 -
拆迁是好事还是坏事?
拆迁好还是不拆好?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不同地区的不同住户会给出不同的回答,有些拆迁户宁愿吃得很差,也不愿离开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有些人希望拆迁能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所以选择拆掉房子,拆迁能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所以拆好还是不拆好,就是因人而异。
发布时间:2021-09-16 10:32:39 -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户口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户口对拆迁没有影响吗?也不是完全没有影响,户口虽然不能影响拆迁补偿的多少,但获得安置房面积或住宅面积的大小和户口有关,或者可以低价购买安置房。
发布时间:2021-09-16 09:53:06 -
房屋被强拆后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被拒绝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对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有具体的赔偿项目、数额、受损害的事实依据,并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1-04-06 09:45:12 -
山西长治企业拆迁案例:贷款2000万购买土地使用权,拆迁评估2800万借审计错误为由核减900万
政府还要对他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他本来一再妥协,评估报告评估的结论是28017058 58元,虽然心有不满,可还是接受,何况政府使用暴力,使得他不同意也要同意,他是被迫同意。但政府不知道尊重对方,将企业家的退让当做软弱,得寸进尺,居然让一个街道办用审计错误的理由,就要颠覆评估报告的结论,核减9017122 38元
发布时间:2023-06-06 1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