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平律所聘请行政法界泰斗应松年教授担任学术顾问
应松年教授接受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聘请,成为京平的学术顾问,希望应松年教授的加入能够为京平律所的律师带来更多学术上的启发。
发布时间:2018-01-08 09:57:29 -
开门面房、小卖部的,遇拆迁要赚了,这些拆迁补偿比别人多!
经营用房对很多拆迁户来说是创收的重要来源。有的拆迁户跟我们讲,没了这份经营,就没了生活来源。你的经营用房在拆迁中能值多少钱?应该怎么算? 一、经营用房的拆迁补偿比普通住宅多哪些? 01、房屋的价值 按照我们的一般生活经验,经营用房比住宅是要贵一些。拆迁补偿也应体现这种房屋价值的差异。就国有土地而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个类似肯定要考虑到房屋的性质和属性。 02、停产停业损失费 如果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三个
发布时间:2017-12-25 10:08:37 -
农村征地拆迁的利好变化!值得期待哦……
2017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之后,已经向国务院上报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送审稿,供国务院审议。 该意见稿一旦通过生效,上升到法律,会与老百姓的生活发生紧密的关系,那么在农村征地拆迁领域,对于农村的被征迁人来说,征求意见稿带来了哪些值得期待的新变化呢?下面京平拆迁律师来为你说明: 1、农村房屋不再作为附着物补偿,而作为独立的财产补偿 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屋征收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拆迁补偿的,此次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16 09:54:56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
面对拆迁,很多拆迁户首先想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的房屋到底能有多少拆迁补偿?这个问题,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完全可以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得到答案,但是如是农村房屋拆迁,律师无法给出具体的数额,因为,截止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统一出台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统一适用的法律法规! 网上流传的各种版本的2017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或者XX省农村房屋拆迁标准,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完全没有依据的,甚至是杜撰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
发布时间:2017-10-09 11:04:46 -
征收拆迁中的公共利益
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房屋的征收不断进行,有时利益协调不好会引发大动荡。因此在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其中,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进行了列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
发布时间:2017-07-18 16:12:12 -
拆迁补偿协议背后的阴谋,你被坑了吗?
不可否认,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不少农户的房屋都被纳入拆迁范围。国家政策是好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违法强拆、偷拆等现象层出不穷,不少拆迁户因为缺少法律常识纷纷陷入对方的拆迁陷阱中。那么,在拆迁补偿协议背后会有哪些陷阱等着我们呢? 陷阱一:拆迁补偿协议约定不明确 拆迁补偿协议对拆迁户来说至关重要,是以后拿到补偿款的重要依据。如果不能明确补偿协议的内容千万不要随意签字,因为一旦签字之后,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份明确合理的补偿协议应该有关于补偿方式、补偿期限、以
发布时间:2017-07-14 09:57:46 -
为达强行拆迁目的,花园小区亦属棚户区
安徽省砀山县“铭仕花园”小区被当地政府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事件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已接受该小区部分业主委托,并由程东胜、李利律师和高鹏超实习律师代理依法维权。今天我们就将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一具体事件。
发布时间:2017-06-02 09:59:57 -
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也是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
近日,备受拆迁户关注的问题就是: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被认定成违章建筑了?明明住了十几、二十年的房子,为什么现在就变成违章建筑了呢? 房子被认定成违章建筑,要求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要被违法强拆!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一般都是因为相关证件不足或者新加盖部分没有得到审批,让拆迁办有空可钻,在面对拆迁的时候,不但房屋拆迁补偿款拿不到,甚至连安居之处都没有了。 这个问题显然不会这么简单,里面有很多玄机,京平拆迁律师给您慢慢道来。 违章建筑,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发布时间:2017-05-18 09:46:57 -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类型可分为两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中,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农村征地拆迁,是指拆迁办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房屋的权利人进行迁移并给予拆迁补偿的行为。 我们可以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因为国家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而引起的房屋拆迁;二是因为农村建设需要占用集体土地而引起的房屋拆迁。而我们现在常见的就是其中第一种类型,即属于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后,相应的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将因此而消灭;第二种类型的拆迁则不涉及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变
发布时间:2017-05-12 09:53:23 -
干货:征地拆迁必备常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征收拆迁补偿;《土地管理法》也都有类似规定,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征收拆迁补偿。所以,合法征收或拆迁的前提必须是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发布时间:2017-05-05 09:47:54 -
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发展与挑战高峰论坛解读违法强拆与拆迁主体下移
4月16日,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发展与挑战高峰论坛上,中国城乡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与某律所共同发布了第7个《中国拆迁年度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此份报告总结了2016年拆迁活动的新特征以及2016年十大房屋拆迁补偿案件。 《报告》中提出的2016年拆迁活动新特点中有两点值得广大拆迁户注意:一点是暴力拆迁手段更无底线;另一点是拆迁主体下移现象明显。 一、违法强拆问题 《报告》指出,违法强拆无底线,使得拆迁矛盾居全国矛盾之首。针对暴力拆迁问题,国务院早在2011年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禁止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24 09:55:05 -
揭秘山东地区“租地补偿”问题!
京平拆迁律师现在科普:土地使用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承租的方式占有、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不是土地征收,而是一种以租代征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7-04-19 09:59:15 -
在雄安新区买房等拆迁发拆迁补偿财靠谱吗
4月1日,设立雄安新区的新闻一出,很多人跃跃欲试想去投资炒房,甚至想去买当地农村房等拆迁拿拆迁补偿。 专业代理拆迁维权帮助拆迁户拿到合理拆迁补偿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主任提醒公众:在房屋买卖禁令已出的情况下,私下买卖商品房经济风险很大,去买农村房等拆迁的经济风险更大,抢建房屋将不予补偿或只给予很少的补偿。 私下炒买商品房 经济利益难保障 据新华社报道,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雄安新区规划范围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3县及周
发布时间:2017-04-14 16:14:04 -
山西违法强拆案例:安身之家遭违法强拆,京平出手还公道
房屋,载满家的味道,见证家庭变迁。当今社会,很多人都在为赚到一本小小的房产证而努力拼搏着,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无论住在哪里都觉得自己像无根的浮萍,四处飘荡。然而,对于那些本来拥有合法房屋,但无端遭遇违法强拆的人来说,要是得不到一个合理合法的拆迁补偿,便是一生的痛楚今天的主人公便遭遇了违法强拆,而幸运的是,她有京平护航。 年过花甲,房屋无端遭违法强拆 王女士今年已经60岁了,这个年龄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老人在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本拥有合法房屋一套,一直生活安详。然而,从2013年就开始持续到2016年还未结束的房屋征收工作打破了老人清净的生活,虽然老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是老人觉得征收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一直没有和政府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也就没有搬迁。尊老爱幼是中
发布时间:2017-08-14 14: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