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浙江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桐乡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部分条款修订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订情况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24-02-22 13:59:44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寻乌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24号,寻乌县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
同意寻乌县将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0751公顷(其中耕地0 92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1 0535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 601公顷(其中耕地0 1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7:12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信州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6号,信州区朝阳镇盘石村,北门街道郭门村,沙溪镇东风村、青岩村,灵溪镇灵湖村、胜利村、松山村
同意信州区将朝阳镇盘石村,北门街道郭门村,沙溪镇东风村、青岩村,灵溪镇灵湖村、胜利村、松山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1 2311公顷(其中耕地10 6489公顷)和未利用地0 07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7652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2 076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城镇住宅、商业、城镇村道路、排水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5:54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安市2023年度 第8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4号,高安市石脑镇陈罗村、万家村、望城村
同意高安市将石脑镇陈罗村、万家村、望城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5406公顷(其中耕地6 35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4 5406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城镇村道路、公园绿地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2:45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信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2号,广信区董团乡中路村,枫岭头镇坑口村、永乐村
同意广信区将董团乡中路村,枫岭头镇坑口村、永乐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7 4695公顷(其中耕地5 28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1677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7 6372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城镇村道路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1:47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彭泽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1号,彭泽县定山镇联塘村、莲坂村、棉洲村、日光村,芙蓉墩镇江河村、凉亭村、太字村,棉船镇金洲村,龙城镇辰字村、陈垄村、狄公湖社区、茅店村、矶山村,黄岭乡金黄村
同意彭泽县将定山镇联塘村、莲坂村、棉洲村、日光村,芙蓉墩镇江河村、凉亭村、太字村,棉船镇金洲村,龙城镇辰字村、陈垄村、狄公湖社区、茅店村、矶山村,黄岭乡金黄村,黄花镇新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52 4454公顷(其中耕地10 5365公顷)和未利用地1 0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10 0007公顷。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0:38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东临新区2023年度 第3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23号,抚州市湖南乡梅岗村,七里岗乡山口村、杨源村
同意抚州市将湖南乡梅岗村,七里岗乡山口村、杨源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6 1328公顷(其中耕地7 7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0611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6 1939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9:25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安市2023年度 第6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3号,高安市八景镇胡家坊村、礼港村、八景镇农民集体,汪家圩乡燕溪村,荷岭镇农民集体,黄沙岗镇黄沙村,新街镇大港村、邓家村、站上村
同意高安市将八景镇胡家坊村、礼港村、八景镇农民集体,汪家圩乡燕溪村,荷岭镇农民集体,黄沙岗镇黄沙村,新街镇大港村、邓家村、站上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9 7595公顷(其中耕地0 38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5 1173公顷。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8:13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南市2023年度 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30号,龙南市东江乡大稳村,龙南镇金虎村
同意龙南市将东江乡大稳村,龙南镇金虎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34 96公顷(其中耕地9 3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2 527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7 4871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6:19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永修县2023年度 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3号,永修县南山大队牌楼组、付垄大队付家垅组和老屋坪组
你市要督促永修县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4:28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峡江县2023年度第2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73号,峡江县将巴邱镇洲上村、泗汾村,水边镇何君村
同意峡江县将巴邱镇洲上村、泗汾村,水边镇何君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0 5159公顷(其中耕地0 03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2202公顷。
发布时间:2024-02-20 14:32:30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2-05 14:53:49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发布时间:2024-02-05 14:15:25 -
江苏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16:09:49 -
重磅!《土地管理法》时隔十五年再次修改!征地补偿标准有新变化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有什么亮点呢?对集体土地征收产生何种影响? 当前征地制度改革有三大难点和痛点,即征地范围太宽、补偿标准偏低、征地程序不够规范。对此,新的土地管理法针对这三大难点、痛点作出了新的修改。 一、限定征地范围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缩小了土地征收范围,明确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因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 其中,成片开发建设可以征收土地的范围限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并且必须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采取列举式立法方式,规定以下六种情形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
发布时间:2019-08-27 09: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