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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非法强拆后我们只能要求赔偿,不能追究征收方责任吗?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拆迁户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发布时间:2021-10-20 10:08:30 -
遇违法强拆报案无人理怎么办?
针对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的“慢作为”“缓作为”等问题,公安部的《意见》明确要求应当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推诿拖延。《意见》还首次明确了受案立案审查期限: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
发布时间:2018-01-29 09:46:50 -
收到《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房屋就应当被违法强拆吗?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是一项行政处罚行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发布时间:2020-07-23 15:46:37 -
新基建征收对我们有哪里利好?
基建,就是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平常说的老基建,主要指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设施等建筑项目,也被称为“铁公基”。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0-07-10 15:35:31 -
你家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必须拆迁
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实施拆迁,善良的百姓觉得违抗拆迁办就是和政府做对就是和国家过不去,我们又无权无势,胳膊拧不过大腿,咬咬牙就挨过去了,拆迁办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发布时间:2020-07-10 15:09:21 -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协议拆迁……你家的房子是被以什么名义拆迁的呢?
为什么被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要求拆除;搞不懂周边的房价明明已经一平方1万多,自家城中村内房屋的拆迁补偿却达不到这个标准;搞不懂明明没有政府文件,为什么却有人来和自己签征收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20-07-10 15:00:51 -
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范围,必须拆迁
拆迁,是推动城市化进程必不可少的一环,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有些人因为拆迁一夜暴富,有些人却因为拆迁生活更加艰难。因为信息匮乏,很多拆迁户会被各种名义拆迁绕的云里雾里,只是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
发布时间:2020-07-10 14:54:26 -
什么是模拟拆迁?模拟拆迁到底是否合法?
所谓的模拟拆迁,是指政府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为了使得拆迁程序更简便,便在确定拆迁区块之前,先了解该拆迁区块居民的响应程度,通过调查,如果绝大多数居民有拆迁的意愿,则由该区域的居民通过居委会联名向政府递交改造申请,政府收到该申请后,将此地块作为拆迁地块
发布时间:2020-07-24 15:20:17 -
收到《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房屋就应当被违法强拆吗?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是一项行政处罚行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发布时间:2020-07-23 15:46:37 -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太低面临违法强拆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这些本是政府为了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改善生活水平的惠民工程,如果拆迁户面临的拆迁补偿标准很低,甚至达不到原来得生活居住水平,未与拆迁办达成一致安置补偿协议,但又面临违法强拆风险怎么办呢?
发布时间:2020-07-22 17:19:07 -
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腾退、合村并居……哪个拆迁补偿多?
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腾退、合村并居……不得不说,在征地拆迁中,各种花样繁多的拆迁名目令人眼花缭乱。 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腾退、合村并居属于拆迁吗? 这几类项目跟拆迁有什么区别吗?
发布时间:2020-07-09 09:53:45 -
新基建征收浪潮下,对我们有哪里利好?
与传统基建相比,新基建的内涵更丰富,涵盖范围更广。4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新基建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涉及7大领域,包括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0-04-23 09:22:11 -
惊人!最高每亩30万!山东征地补偿大揭秘,你家地能值多少钱?
惊人!最高每亩30万!山东征地补偿大揭秘,你家地能值多少钱? 拆迁律师 山东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 提醒一下大家,每个区县乡镇因为位置的不同,征地价格会有所差异,如果你想知道当地具体的征地价格,可以评论区给我留言,我帮您查一查
发布时间:2023-12-25 09:32:33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啦!农民朋友快来建言献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自然资源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京平拆迁律师认真研读草案,结合多年来在征地拆迁领域的实务经验,就该征求意见稿向自然资源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希望能为提高该法的立法质量贡献一份力量。2020年4月30日前,如果您想建言献策,请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zqyj@mail.mnr.gov.cn。 京平拆迁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如下: (一)建议:在第二条【土地督察】中对土地督察失职的后果作出规定,增加土地督察的信息公布制度。 理由: 《土地管理法》第六条对土地督察有
发布时间:2020-04-03 09: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