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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乡市2019年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有效期至2024年
湖南省宁乡市2019年调整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有效期至2024年,附件: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二、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花卉苗木基地的花卉苗木移植费,三、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设施补偿费、按期腾地奖标准,四、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费标准,五、湖南省宁乡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企业房屋补偿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2-04-18 16:36:14 -
湖南省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
湖南省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调整完毕,湖南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湖南省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 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 6倍执行。附件:湖南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
发布时间:2022-04-15 11:06:50 -
湖南省长沙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调整完毕Ⅰ区最高103950元/亩
湖南省长沙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调整完毕Ⅰ区最高103950元 亩,湖南省长沙市对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和集体建设用地,给予高附加值补助:一类专业菜地58000元 亩、二类专业菜地40000元亩;一类专业鱼池22000元 亩、二类专业鱼池11000元 亩。附件:湖南省长沙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
发布时间:2022-04-14 16:18:22 -
湖南长沙拆迁诉讼听证:2021年4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湖南长沙拆迁诉讼听证:2021年4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董琛律师(电话:15010149917)
发布时间:2021-04-19 09:33:32 -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4月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张爱慧律师(电话:13520405631)
发布时间:2021-03-29 09:18:53 -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3月19日湖南省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3月19日湖南省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代理拆迁律师:梁璐璐律师 (电话:15810213262)
发布时间:2021-03-15 09:06:53 -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3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3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朱晓彬律师 (电话:13522253109)
发布时间:2021-03-12 09:40:54 -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3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3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黄爱华律师(电话:13520672879)
发布时间:2021-02-26 14:17:23 -
湖南长沙拆迁维权胜诉:离婚后夫妻共有产权房屋拆迁不能只与其中一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原湖南省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与第三人张先生于2015年8月20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0:21 -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1月14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长沙征地拆迁开庭:2021年1月14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拆迁律师:薛正懿律师(电话:18618376729)
发布时间:2021-01-11 09:31:31 -
湖南长沙拆迁维权胜诉: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出具《告知书》,没有正当授权手续越权执法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长沙市天心区某街道办于2019年10月29日作出的《告知书》违法。
发布时间:2020-12-14 10:03:44 -
2024年厂房拆迁补偿政策分析:厂房征收企业建筑被认定违建案件
2024年厂房拆迁补偿政策分析:厂房征收企业建筑被认定违建案件。本案讲述了长沙市某公司所在地因当地征收项目在征地范围内,就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区国土局发出《限期腾地告知书》并擅自存补偿费,后作出《限期腾地决定书》责令腾出土地。
发布时间:2024-04-18 09:58:00 -
2024年企业拆迁补偿案例分析:企业所在土地征收补偿未达成案件
2024年企业拆迁补偿案例分析:企业所在土地征收补偿未达成案件。本案主要讲述了长沙市某公司因当地征收项目与区国土局就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区国土局发出《限期腾地告知书》并擅自存入补偿费,后作出《限期腾地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腾出土地。该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未取得满意结果后,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上诉。法院认为区分局未对部分建筑物予以补偿,其《限期腾地决定书》事实不清,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该决定书违法。
发布时间:2024-02-22 09:40:55 -
2024年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分析:区政府拒不履行房屋拆迁补偿案件
2024年农村拆迁补偿政策分析:区政府拒不履行房屋拆迁补偿案件。本案例主要讲述了龙某良的房屋被征收,其前夫张某益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后房屋被强拆。龙某良分别就《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和强拆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某街道办和区政府已就房屋补偿及屋内损失问题给予补偿承诺。
发布时间:2024-01-25 14:23:23